石家庄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诉讼
文章列表
公诉案件怎么撤诉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2021年11月27日  石家庄刑事律师

  吴洁冉石家庄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公诉案件怎么撤诉

本文主要介绍了公诉案件撤诉的问题。 


张某因怀疑我弟弟偷了他的手机,用钢管把我弟弟打晕.目击者报了警.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通知了其家属.现在张家人要跟我们私了,请问我们可以和他家私了吗我弟弟经法医鉴定只是头部有轻微的伤,我弟弟不满18岁,那个打我弟弟的人也不过20岁左右,我想只要他们赔偿我们一定的损失,就算了.请问这么做可以吗 


 问题补充: 


 提起撤诉是不是代表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不行。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  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说算就算了的,是由国家说了算,所谓国家就是指公诉机关说了算。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指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即通常所说的自侦案件或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根据第37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报请立案侦查的,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立案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建议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1072件,同比上升13.6%;侦查部门已立案962件,同比上升13.4%。2006年第一季度,建议报请立案侦查104件,已立案95件。根据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贪污贿赂罪。 现行将贪污贿赂罪专列一章,其中包括贪污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另外,还应包括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修改前和修改后的都把渎职罪专列为一章。根据现行的规定,渎职罪的主体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枉法追诉、包庇、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这类犯罪,应当只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案、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以及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如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习惯罪、破坏选举罪等。


5.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依法直接受理。但这类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是属于上述4类案件以外的其他犯罪案件,而且必须是重大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只是出于特别考虑,且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才可以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另外: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来源: 石家庄刑事律师  Tags: 公诉案件怎么撤诉,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吴洁冉——石家庄刑事律师

15131105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石家庄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131105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